關於歷屆作品網頁移除作業規定
依照大會比賽辦法規定,所有參賽作品均須授權大會網站,按照上傳結束時的原貌永久典藏、展示,並不得再行補正或修潤,以保留比賽當時的真實記錄。但不時仍有隊伍要求修改網頁,特別是有牽涉個資或版權爭議糾紛的個案,因此,大會特別說明作業規定如下:
一、台灣學校網界博覽會大會網站上典藏展示的所有比賽網頁版權均屬原製作團隊,網界博覽會大會網站僅係接受委託授權展示,並無權利修改網頁內容。因此,所有關於網頁內容修改之要求必須經原網站製作團隊授權方得處理。
二、為保留比賽原貌,除因牽涉個資或版權爭議等法律糾紛必須移除涉爭網頁外,其他無關法律糾紛之內容增刪修潤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三、為簡化授權作業,各網站製作團隊得授權參賽時原隸屬學校代表提出申請,以正式公文致函「社團法人台灣資訊教育發展協會」,在文中說明該作品製作團隊與學校的關係,並具體敘述涉爭原因及網頁內容URL網址。不接受用其他方式(email、傳真、電話、通訊軟體…)所提申請或要求。
四、涉爭網頁移除如涉及整體作品可讀性,大會有權註銷該作品得獎記錄,原製作團隊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