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規則說明

參加對象及組別

  1. 高中職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學生(一~三年級)
  2. 國中組:全國公私立國中學生
  3. 國小組:全國公私立國小學生

組隊規定

  1. 每一隊之指導教師及學生需同校,但可不同年級、不同班。
  2. 每隊學生5至10名,完全中學之國中部與高中部學生不得混合組隊。
  3. 三、指導教師每隊人數1-3人,指導教師必須為該校正式教職員工、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可指導校內多個隊伍,惟敘獎時僅擇優敘獎。
  4. 各校參加隊伍數不限,惟學生每人僅限參加一隊。
  5. 隊伍於報名截止後不得再替換或增加成員(含教師、學生),僅能允許不克繼續參賽之隊員退出(退出後如僅剩0位教師、4名學生,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6. 本競賽不提供紙本參賽證明。

參賽規定

  1. 參賽隊伍須在八大競賽類別中擇一類別選定主題進行專題研究。
  2. 專題研究與網頁製作均需由師生親自參與完成,參賽作品(包括研究規劃、採訪、問卷調查及分析、攝影、內容撰寫、網頁製作等)均應由參賽學生親自完成;教師及家長以陪同、指導為限。如作品有明顯超過學生應有程度者,評審得要求參賽者出席說明。
  3. 得獎作品存放在網站典藏觀摩,主辦單位可於活動網站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作品所引用之文章、照片、圖片等資料,請依著作權法辦理。
  4. 參賽隊伍之網頁作品,一律上傳至大會提供之網頁空間,每隊限制50MB。
  5. 本競賽活動參賽隊伍必須按時上傳研究進度報告,並完成一份專題研究計畫簡報。
  6. 參賽者應於各賽程指定日下午六時前逐項完成各項作品上傳,未完成任務者不予評審。
  7. 參賽隊伍如發現他隊作品有抄襲、侵權、違規等事項,需由指導老師提出具體事由,透過參賽學校發出電子公文至承辦單位新北市立北大高中(如附件檔案過大,附件部分可另燒製光碟掛號寄達),申告期限為成績公布日起算7個工作日內(以公文發文日期為憑),承辦單位收文後將另行召開申告評選委員會評審之。
  8. 如對本隊隊伍成績有疑義,需由指導老師提出具體事由,透過參賽學校發出電子公文至承辦單位(如附件檔案過大,附件部分可另燒製光碟掛號寄達)申請成績複查,申訴期限為成績公布日起算7個工作日內(以公文發文日期為憑)。

競賽類別

地方人物領袖

介紹當地名人或明星,如政治人物、作家、藝術家、演員、企業家等。

地方社團族群

介紹社團或特殊族群,如志工、樂團、教會、喜憨兒、外籍配偶等。

地方企業組織

介紹地方企業或組織,如政府機關、商店、工業區、大眾運輸、電臺等。

地方特產特色

介紹地方上的特產特色,如食物、手工藝品、農作物、動植物、年節祭典等。

地方觀光資源

介紹當地自然或人工的風景名勝,例如河流、海洋、山脈、廟宇、夜市等。

地方歷史古蹟

介紹當地歷史古蹟,如紀念碑、古道、老街、歷史文物等。

地方環境議題

探討本地環境問題,或彰顯特定環保覺醒意識及行動的推廣努力,如防救災、資源回收、動植物保育、污染防治等。

地方音樂藝術

展現地方音樂類或其他重要的藝文形式與活動,如戲曲、舞蹈、雕刻、書畫、音樂會、電影等。

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104年10月1日起至105年1月29日(五)下午6時止。
  2. 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
  3. 大會網址:http://cyberfair.taiwanschoolnet.org/
  4. 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 新北市立北大高級中學
    • 聯絡人:高小筑
    • 電話:(02)2674-2666轉205
    • e-mail: hsiaochukao@gmail.com

競賽重要時程

時程 事項
104年10月1日至105年1月29日(五)下午6時截止 參賽隊伍線上報名
國小組:105年2月23日(二)下午6時截止(傳送完畢) 上傳作品、進度報告
國中組:105年2月24日(三)下午6時截止(傳送完畢)
高中組:105年2月25日(四)下午6時截止(傳送完畢)
105年3月7日(一)~3月18日(五)下午6時截止 初賽第一階段互評
105年3月21日(一)~3月25日(五)下午6時截止 初賽第二階段互評
105年4月1日(五) 公佈初賽成績
105年4月1日(五)~105年4月8日(五) 互評申訴
105年4月16日(六)~105年4月30日(六) 決賽評審時程
105年 5月2日(一) 公佈決賽成績
105年6月 (暫定) 頒獎典禮

評分方式

  1. 作品評審區分為隊伍兩階段互評之「初賽」及專家學者評審之「複賽、決賽」兩階段。初賽參賽隊伍必須參加兩階段線上互評作業,針對大會所指派的10~20支參賽隊伍認真負責完成評分工作,經由等化分機制,三組八大類別評選出平均分以上各約20~30支隊伍入選決賽,計入選決賽隊伍約略240隊;再由主辦及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針對初賽入圍作品進行複選與決選評審。
  2. 評分項目為各參賽作品之「專題作品網頁-index」、「專題簡報網頁-narrative」、「研究進度報告-各隊進度報告專區」,三項評分項目皆需依大會指定之檔案名稱與位址上傳。
  3. 評分重點包括作品之主題、內容、組織、規範、技術、美觀、進度等,詳細評分標準說明請參閱競賽網頁。
  4. 比賽結果僅公佈得獎隊伍的名次和評審評語,以作為得獎隊伍再改進的地方,不再另行公佈原始分數,未得獎隊伍不公佈名次及評語。

獎勵

八大類別中,每一類別選出一至三名及佳作若干名(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增刪得獎名額)

  1. 各類組金獎(第一名) / 計24名 - 頒發每位參賽隊員主辦單位團體獎狀一紙。
  2. 各類組銀獎(第二名) / 計24名 - 頒發每位參賽隊員主辦單位團體獎狀一紙。
  3. 各類組銅獎(第三名) / 計24名 - 頒發每位參賽隊員主辦單位團體獎狀一紙。
  4. 各類組第四名(佳作) / 若干名 - 頒發每位參賽隊員主辦單位團體獎狀一紙。

報名注意事項

  1. 相關事項隨時公告於競賽網站,請各隊參賽人員隨時注意競賽網站上的最新消息公告。
  2. 活動時程如因故調整,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文通知。
  3. 參賽者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作品於各項宣導推廣用途上,包括公開陳列、公開展示、以任何形式將作品之內容行使重製、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傳輸等方式,不限人時間、地域、次數之利用,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開方式之推廣利用,參賽者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再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作品當中所引用之文章、照片、圖片等資料,請依著作權法辦理。
  4. 參賽隊伍如發現他隊作品有抄襲、侵權、違規等事項,需由指導老師提出具體事由,透過參賽學校發出電子公文至承辦單位(如附件檔案過大,附件部分可另燒製光碟掛號寄達),申訴期限為成績公布後第7個工作日之內,承辦單位收文期限為成績公布後第八個工作日,依文另行召開申訴評選委員會評審之。
  5. 如對本隊隊伍成績有疑義,需由指導老師提出具體事由,透過參賽學校發出電子公文至承辦單位(如附件檔案過大,附件部分可另燒製光碟掛號寄達),申訴期限為成績公布後第7個工作日之內,承辦單位收文期限為成績公布後第八個工作日,可申請成績複查。
  6. 為維持競賽公平性,隊伍一律請於時間內將作品上傳至大會指定伺服器,不提供光碟上傳。
  7. 本次競賽計畫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初選、複選、決選當天請依本文字號給予公假登記,教師並予公假、課務派代。